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现就采购人选聘民事案件诉讼法律服务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平里村PPP合同诉讼法律服务项目。
(二)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完结之日止。(含一审、二审,执行程序,再审)
(三)预算金额:90万元。
二、项目内容
因平里村PPP项目建设停滞,社会资本方严重违约,采购人作为该项目政府出资方代表,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拟通过诉讼方式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现需选聘一家律所作为诉讼代理机构,代理采购人提起诉讼。
三、费用组成
本采购项目采用基础加风险代理收费模式,诉讼(含一审、二审、再审)基础部分不超过20万元,执行风险部分以回款金额为基础,按比例收费,总体控制价不超过90万元。供应商未响应本条件的,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得0分。
四、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二)组建本次诉讼法律服务项目所需的律师团队。律师团队应当由1名首席律师为项目负责人,另有不少于2名专业律师组成,具有较强的民事诉讼专业能力,具有PPP项目法律服务或重大诉讼案件工作经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响应文件提交
(一)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12时,请将响应文件以密封包装形式在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当面或邮寄的方式递交,地点为韶山市游客换乘中心427办公室。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二)凡有意参加者,可于投标截止日前,通过采购单位联系人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特别是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同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报价人确定为中标单位。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韶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联系方式:18673427455
地 址:湖南省韶山市游客换乘中心427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