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峰、纪念园景区提质改造项目(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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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峰景区提质改造(一期)建设项目已由(潭发改审【2023】12号)文件批准建设、毛泽东纪念园景区提质改造(一期)建设项目已由(潭发改审【2023】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韶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韶峰、纪念园景区提质改造项目(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韶峰景区提质改造(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毛泽东纪念园景区提质改造(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四)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韶峰项目建安费暂按1958万元、纪念园项目建安费暂按978万元作为全过程跟踪审计取费基数,专业工程暂按园林绿化工程计取。全过程跟踪审计按《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湘建价协[2016]25号)文的6折为上限。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以上网站对本公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时间须为发布公告日期后;

6.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7.近三个月是指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

8.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表中,需列明报价公式及明细;

9.承诺函:投标单位需承诺在跟踪审计过程中,韶峰、纪念园两个项目有1个注册造价工程师驻场服务,并该驻场人员具有园林类相关经验。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密封签署完整,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韶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435会议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供应商

9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谈判工作小组对前来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完毕后,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报价,报价最低的为韶峰、纪念园景区提质改造项目(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中标单位。

六、合同条款

(一)服务要求:

1.负责韶峰景区提质改造项目(一期)毛泽东纪念园景区提质改造项目(一期)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规范文件要求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根据工程进度进行分阶段跟踪审计,对每阶段审计成果自检、整理、提交,每阶段审计成果偏差须在±5%以内,交由招标人审核确认;编制每阶段及最终工作、技术总结报告;

2.负责施工图预算审计;

3.负责限额设计审计;

4.负责开工准备审计,施工许可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资金来源、到位情况审计,前期费用支出审计;

5.负责隐蔽工程审计;

6.负责材料、设备采购审计,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审计,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执行情况审计,材料、设备的验收、入库、保管及维护审计,材料、设备采购费用核算审计;

7.负责工程现场管理审计;

8.负责工程进度款审计;

9.负责工程变更、签证及价款调整审计;

10.负责索赔审计;

11.负责质量、安全、工期审计;

12.负责监督管理审计;

13.负责竣工结(决)算审计;

14.竣工验收审计;

15.竣工结算审计;

16.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二)服务时间: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韶峰项目工期预计为85日历天,纪念园项目工期预计为60日历天,全部结算审定并报各方确认,出具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后为止;

(三)服务标准:满足行业标准;

(四)付款方式:完成施工图预算审计和限额设计审计支付全过程跟踪审计费用的20%;完成施工过程中的跟踪审计支付全过程跟踪审计费的30%;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支付全过程跟踪审计费的50%。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韶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15973220737

地址:韶山市韶润大道1号韶山风景名胜区游客换乘中心